丰县法院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7-08-15 浏览次数:1046
本网徐州讯:为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熟悉社情民意的特点,丰县法院多措并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鼓励当事人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来解决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小纠纷,并通过村委会广播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典型事迹及调解案例,以引起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二是采取随案旁听措施,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特别是经人民调解未达成协议后起诉的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审案或参与诉讼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水平。
三是实行案件调解评阅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将调解达成协议案件的卷宗及相关材料提交法庭,由法庭的法官进行评阅,切实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
四是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人民调解员的集中培训,经常性的下到基层指导调解组织,经过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得到提高,为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