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认真研究分析各类规避执行行为,采取“五项措施”,完善反规避执行的制度方法,取得了一定效果。今年以来,共计执结重大规避执行案件4件,有力地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联动执行机制。建立了由区党委政法委牵头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党委为龙头,以各职能部门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为节点的执行网络,落实与各联动单位在重大案件、系列案件、重要执行信息上的常态的互动机制,建立起一套“横成片、纵成网、广覆盖”的执行联动机制。

 

严格财产申报制度。明确要求执行干警在受理时,必须将财产申报表及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被执行人,将拒不申报或不实申报的相关法律后果告知被执行人。对拒不申报及不实申报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措施,共制裁被执行人10人次,执结12件骨头案。

 

完善执行线索调查制度。通过电话、短信平台调动社会信息资源,拓宽搜集执行线索的路径。积极试行委托调查令制度。委托调查令由院长亲自签发,委托代理律师持令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相关执行标的物等情况。

 

建立财产流向调查制度。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展开联动,依法打击假离婚、假析产、假过户等以逃债为目的的行为,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单位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和借公司人格“金蝉脱壳”等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今年6月和10月,借区审计局对两个自然村进行财务审计之机,主动联系审计局,成功查处两起作假帐、签订假协议对抗规避执行的案件。

 

强化审执对接,建立审、执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信息流通和管理,将审判中有利于执行的信息及时传递到执行局,以实现审、执之间的互动与配合。今年以来,通过审判庭发布的开庭预告,掌握了7起案件被执行人的下落,阻止了3起被执行人试图通过“手拉手”调解转移房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