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813上午,建湖县近湖镇刘桥村村民周公祥带领家人至县法院,专门送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法院为其执结了一起困扰多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20033月,上访人周公祥之子周建军(系实习大学生)骑自行车在回家途中被阜宁县一驾驶员皋某驾驶的小客车撞伤,造成全身瘫痪。建湖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皋某赔偿周建军人民币158715元。判决生效后,皋未自觉履行,周建军向县法院申请执行。由于皋某家在外县,建湖法院按照规定委托执行,但执行效果不明显,周公祥夫妇多次越级上访。今年年初,周公祥不顾年老体弱,又至北京上访,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对该案指定建湖法院直接执行。

建湖法院一方面做好当事人息访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分管副院长刘德志同志带领执行干警先后16次至外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以至除夕之夜,仍守候在被执行人家中。但由于皋某连过年都不回家,执行未有效果。今年713日,经过“线人”举报,皋某终于被抓获。经调查,皋在案发后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直至此时,被执行人皋某方在法律的威慑之下低头认罪,主动请求法院协调此案,同意先履行5万元,余款在3个月内履行完毕,并提供有经济能力的人作担保。89,双方均满意地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一起困扰两县法院多年的难案就此执结。当周公祥领到执行款项时,对建湖法院执行法官竭尽全力,倾情负责的精神,由衷地表示深深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