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813上午,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的残疾人周公祥向建湖法院送来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一面锦旗,感谢建湖法院全力以赴执行到位11万元,使申请执行人度过了难关。至此,该院又化解了一起重点信访案件。

2003311,上访人周公祥儿子周建军骑自行车在回家途中被皋古军驾驶的苏JA3373号小客车撞伤,造成四肢瘫痪,智能减退,构成四级伤残。建湖法院判决皋古军赔偿周建军158715元。判决生效后,皋古军未自觉履行,周建军申请执行,由于皋古军居住地为阜宁县,建湖法院依规定将案件移送阜宁法院执行。执行期间,其父周公祥因残疾难以配合法院执行,执行效果不明显,于是他们夫妇多次越级上访,2007年元月又赴京上访,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200722,盐城中院将该案重新指定由建湖法院执行。

该院接到此案后,领导高度重视,院长黄德海多次参与该案执行预案的研究,并指示由分管院长亲自办理。分管院长在处理过程中,一方面,他多次与周公祥所在村组干部一起安抚周公祥一家,做好周息访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亲自带领执行干警16次赶阜宁查找被执行人的线索,其中,大年三十晚上七点多,他还在阜宁县城查找皋古军的下落。

前不久,市政法委“金桥行动”部署后,分管院长和执行局的同志全身心地投入到该案的执行工作中去,他们在阜宁走访群众,安排线人,终于在713将皋古军采取司法拘留。拘留期间,皋拒不履行,态度较差,该院又多次去盐城、阜宁查清了皋在案发后转移车辆和房屋的证据,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又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侦查期间,法院本着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主动迎上去接触皋的亲戚,宣传法律,希望他们能够配合法院妥善处理好该案,通过数十次的较量,终于使被告方同意先付5万元,连同保险公司赔付的6万元计11万元,余款在三个月内履行方案,同时提供了履行能力强的担保人进行担保,原告方愉快地在协议上签了字,当周公祥领到执行款时,表示再也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