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六零”目标强化案件管理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8-14 浏览次数:1501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积极探索案件管理新方式,采取六项措施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实现“六零”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裁判文书制作工作。一般案件实行承办案件书记员、审判员两级审核,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审判人员交叉审核、庭长把关、分管院长签发,院内定期开展优秀文书评比活动,确保裁判文书质量“零问题”。
二是强化案件汇报工作。严格案件汇报制度,按照汇报案件的范围和层级,采取及时汇报与集中汇报相结合、口头汇报与书面汇报相衔接的多种案件汇报方式,集思广益、源头把关,确保案件质量“零疏漏”。
三是强化案件研讨工作。庭长根据收案及审限情况确定案件研讨重点方向,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研讨。通过对重大、典型案件研讨的记录和整理,汇编成册,实现审判资源共享,确保执法尺度“零差别”。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针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相关新政策,通过邀请座谈、专家讲座、购买并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确保知识储备“零漏洞”。
五是强化案件质量审查和评比工作。院审管办每月对案件进行总结剖析,优秀案件总结经验,差错案件找出问题症结,将案件质量考核情况纳入审判人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确保记录内容“零遗漏”。
六是强化特殊程序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对鉴定、公告、中止、简转普程序等环节实行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程序“零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