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强化管理见成效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8-14 浏览次数:1111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从审判各个环节入手,通过工作职能调整、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努力提升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整合工作职能,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该院对机关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认真,找出存在的不足,立足本院实际,对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能重新调整。根据法院调研、宣传工作的需要,重新调整了办公室和研究室的职能分工,将原来由办公室管理信息、宣传和审委会会务工作调整到研究室管理;对民一庭、民二庭审理民商事案件的类型和范围进行明确界定,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实现民商事案件统一审核;把审管办从审监庭分离,专门成立审管办,从全院抽调5名骨干专职从事审判管理工作,将原设在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政治处等相关部门的审判管理职能全面整合,统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质效数据统计、指标分析通报、法官业务能力考评、审判业绩考评等项职能,为了有效地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全面构建提升审判质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院党组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大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围绕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这两条主线,制定完善6大类59项规章制度。为规范审委会的管理制定了《审委会议事规则》;为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修改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为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实行了《案件质效指标分析通报》、《案件质量评查分析通报》、《发改案件评查分析通报》“三项通报”制度;制定了延长审限、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案件的审限管理制度;建立法官业务能力考评制度;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案件、优秀合议庭和独任庭大家评活动;建立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激发干警工作活力。为了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年初,该院制定了操作性很强的《岗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及考核办法》,考核范围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对法官收结案、法定审理天数、超限案件、调解率、信访量等11项审判业绩指标数据考核;庭审(听证)、裁判文书写作、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或化解重大纠纷矛盾、调研“四项能力”考评机制,对法官绩效实行量化考核,每次综合考核在在全院公布,存入法官个人档案。将考核成绩与季度岗位目标挂钩,并作为年度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有效地调动了审判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今年1至7月该院结案率达77.43%;平均审执天数为18.29 天;调解率为67.38 %,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发改率为1.23 %;投诉率为0.25 %。几项主要指标分别比去年同期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全市法院系统整体质效指标的排位有了明显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