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抓廉政制度建设
作者:陆圣斌 发布时间:2007-08-13 浏览次数:1035
本网南通讯:为严肃纪律,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切实树立法院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日前,南通中院出台五条禁令,全面严格规范干警行为。规定凡违反禁令者,先行停职,然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或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这五条禁令是:严禁接受、索取案件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关系人、请托人与中介机构(拍买、评估、鉴定、审计)等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钱物和干股。严禁法官承办亲友、同学、师生、曾经的同事担任律师或中介职员的代理的案件。严禁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严禁泄露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秘密。严禁涉足营业性歌舞厅、接受异性非法服务。同时,南通中院还决定从转变作风抓起,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职能意识、廉洁意识、全局意识。重点抓“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建立干警训戒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个人廉政档案;加强纪检监察力量,狠抓督促查办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将监察监督渗透到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去,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在强化管理、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该院还决定实施亲民、便民、利民工程。在便利诉讼,实施司法救助和有效解决涉诉信访中体现司法为民。决定开展一系列评先评优活动,用正面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法官廉政勤政、公正司法。决定从7月起与南通广播电台一起开办“法官之声”专题节目,每周三期,向全市人民宣传介绍法院的全面建设情况和法官履行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