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缓刑期间我们一定好好改造,绝不再走上犯罪道路”,这是来自镇江市润州区和平路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旁听庭审后发出的肺腑之言。83日上午,一场撤销缓刑公开听证会在润州法院举行,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他们是来自辖区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因为缓刑被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顾某,因为在缓刑期间参与盗窃,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经过公开听证后,合议庭认定罪犯顾某在缓刑期间当庭裁定撤销对其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去年10月,润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今年7月,顾某伙同他人,在市区某建筑公司仓库继续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为此,润州区公安局于81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其缓刑。本着体现公开、公正和人性化司法的精神,更好地延伸审判功能,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采取了公开听证的方式,并积极联系润州区司法局,让更多的缓刑犯接受教育,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在法庭上,公安机关公开陈述其违法事实并举证,顾某则进行了陈述、质证、申辩。最后经合议庭合议,当庭作出了上述裁决。

近年来,润州法院以争创省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积极探索撤销缓刑公开听证制度,设立公开听证程序使执行机关提起撤销缓刑与罪犯申辩形成类似“控辩”模式的机制,便于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居中审查认定事实,并作出正确裁判,先后对四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有利于保证罪犯的人权和对罪犯的改造,也有利于社会对撤销缓刑程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