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325”工程推进廉政建设
作者:监察室 发布时间:2007-08-09 浏览次数:1161
本网南通讯:今年来如东法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年度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积极预防。结合近日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立足于本院实际,提出推进法院廉政建设的“325”工程。
一、廉政建设重点抓住三个环节:审判、执行和财务装备。
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坚持以掌握审判权、执行权和财政权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为重点,在针对这些敏感岗位,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通过网上开辟廉政专栏、观看廉政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醒他们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根据审判权、执行权和财政权运行的特点,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热点部门、热点岗位和热点人员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情况以及与律师和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的监督。
二、强化两个思想观念:
一是坚持“平淡是福,贪欲是祸”的思想观念。通过近期市中院发生的典型案件,引导干警算好“三笔帐”,强化广大干警甘于平淡、心清气高的平和心态。
二是屏弃“事小式微”的侥幸思想观念。教育干警力戒“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思维方式,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防微杜渐,把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党风、行风廉政监督长期化。年初从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中特邀了20名党风、行风廉政监督员参与法院审判、执行的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廉政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到各机关和业务庭进行明查暗访和听庭活动,并及时反馈情况。以此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同时也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法院内部的党风、行风建设,实现外部监督与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二是财务工作汇报定期化。由行管处牵头,每季度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的检查和质询。对广大干警关注的问题由专职人员负责作出解释和说明。三是离岗离职登记制度化。要求部门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凡需离岗的必须进行登记,并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视情节给予的纪律处分。四是“六项禁令”查处常态化。向全院干警发放定制的“六项禁令”随身卡;随案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案件当事人;对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进行每周例行检查和通报;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监督电话;对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并做到有件件落实、案案有答复。五是执纪执法工作专业化。院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定期组织所属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了解和把握最新的纪检工作动态。通过集中学习,更准确地把握各项规定,明确各级对当前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以及作为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在提高所属人员思想认识水平的同时,强化了所属人员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