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刑事案件实现零上访
作者:董正远 董素岚 发布时间:2007-08-08 浏览次数:1299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在依法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加强对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该院今年1-7月审结的210件刑事案件,相关被害人或亲属无一进京赴宁上访,该院为“法治大丰”“平安大丰”“和谐大丰”作出了贡献。
该院法官在审判程序和实体中注重全面维护被害人权益,在第一时间设法通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明确告知其各项诉讼权利,开庭时让他们充分阐述观点和理由。合议庭评议也对被害人一方的观点充分分析论证,并写入判决书中。
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坚持双重保护原则,既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同时也注重保护被害人、社会的利益。对依法能不定罪的尽量不予定罪,对那些必须判刑的能不收监执行的,尽量不予收监执行,采取其他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将他们放在社会上监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