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执行提示制度成效显著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8-08 浏览次数:1271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促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义务,对义务尚未到期的执行案件按照时间长短进行排序,在履行期限即将届满前的一个星期由承办法官采取多种途径,告知被执行人其义务即将到期,促使其按期履行。
通过此举,该院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较往年同期上升21.6%,案件呈现出自动履行率高、群众满意率高、执行平均天数低、访上访率低的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促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义务,对义务尚未到期的执行案件按照时间长短进行排序,在履行期限即将届满前的一个星期由承办法官采取多种途径,告知被执行人其义务即将到期,促使其按期履行。
通过此举,该院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较往年同期上升21.6%,案件呈现出自动履行率高、群众满意率高、执行平均天数低、访上访率低的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