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九里法院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树立“四种意识”
作者:向志 发布时间:2007-08-08 浏览次数:1261
本网徐州讯:日前,徐州九里法院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干警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廉洁规定,进一步树立“四种意识”。
一、牢记廉洁司法各项规定,树立自觉意识。对照《规定》中八项禁止性要求,准确把握《规定》与 “六条禁令”、《廉政准则(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规定》与相关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自律,筑牢反腐防线。
二、与当事人、律师保持适度距离,树立自律意识。谨慎使用手中的审判权,不得将审判权作为与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拉近关系的筹码,禁止利用职务、工作便利与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进行权钱交易。
三、结合实际,自查自纠,树立整改意识。对于《规定》中列举的禁止性要求要逐条对照查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如有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必须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四、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树立监督制约意识。按照《规定》提出的“八个严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职能部门要及时注意检查干警对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