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狠下“三个功夫”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建设
作者:沭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8-07 浏览次数:1083
一是在完善创建机制上狠下功夫。该院为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还多次召开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意见,确立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完善了实施方式,确保在创建过程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在创建活动中,各部门及时上报信息,先后共编发23期有关创建活动的专题信息,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40余篇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消息和图片。认真办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宣传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干警和群众介绍、宣传和展示创建工作情况。
二是在细节上狠下功夫。该院通过完善“五项制度”,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规范审判程序。结合法官行为规范对法官在庭审外在和内在表现形式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解决了庭审过程中违背法定程序的问题。加大对法官庭审能力的考评,通过考核法官的庭审形象、庭审效率以及庭审的驾驭能力,进一步促进庭审规范化。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庭审观摩,组织人员观摩打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公开庭审考评结果,成绩记入个人业绩档案。完善《诉讼文书制作标准》,对诉讼文书的版式要求、字体字号、首尾部、涉及的数字及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切实做到法律文书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说理透彻。
三是在提升司法形象上狠下功夫。该院推行告知制度,把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立案条件、诉讼程序等印制成《当事人诉讼须知》,便于当事人随时查阅。在立案大厅放置案件查询电脑,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建立诉讼保全提示制度,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证据和财产保全的权利,减少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实行巡回办案制度,在农忙季节,审判庭和法庭到乡村巡回办案,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办案,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交巡警部门设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定情形,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开庭三日前公布开庭信息,成年公民凭身份证旁听庭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