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手段,通过落实好“六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一、评查公开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案件质量公开评查的实施意见》,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将案件评查标准、程序、时间等,通过局域网下发到各庭室,以便各庭室对案件质评组进行监督。

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出不低于案件承办人办结生效20%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以保证被评查案件的真实可信。

三、自办自查制度。将随机抽查的案件、案号告知各承办人,由各承办人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自评,将自己评查的结果报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如自查的结果客观与评查小组最后评查的结果一致,将依据《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加分奖励。

四、情况通报制度。将评查结果以月通报形式,通报到各庭室,通报到具体的案件、具体承办人,对通报的问题既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又要拿出具体的对策,以便相关部门和人员加以对照,及时整改。

五、总结分析制度。针对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召开总结会,认真查找原因,确实找出问题的症结,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六、信息反馈制度。质评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相关部门,听取对评查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信息台账,对部门反映的情况,质评组认真进行研究,及时给予答复,确保信息反馈的畅通。

截至目前,在评查的456件案件中均为合格案件。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