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随着社会发展,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从显性暴力,如肉体上的伤害、强迫配偶进行性行为等,更多地变为隐性的、精神上的施暴,如限制配偶行动自由、逃避家庭责任、拒绝交流、婚外情等。这些“冷暴力”表面看来“文明”了许多,实则对婚姻家庭的破坏力更大,进而影响和谐社会构建,应引起社会各方的重视。

据统计,徐州市九里区法院自20032006年间共审理离婚案件927件,虽然以家庭暴力为由提出离婚的仅占4.7%,而在审判实践中发现, 342件离婚案件的家庭中确曾存在过精神暴力,占总数的37%,其中因精神暴力直接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占79%,约为270件。

一、精神暴力行为的特点

(一)从受教育程度看,精神施暴者学历普遍高于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实施者。在身体暴力和性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所受教育普遍为初中以上文化,而在270件因精神暴力直接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施暴者13人为初中文化,59人为高中文化,77人为中专文化,57人为大专文化,55人为本科文化,9人为研究生,知识分子实施精神暴力者明显居多。

(二)从家庭状况看,精神施暴者的经济状况要好于身体暴力和性暴力的实施者。270件离婚案件中,70%强的精神暴力行为人家庭环境相对优越,收入相对稳定,并且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由此可见,精神暴力常常出现在受过良好教育且家庭条件相对优越的人群里。主要原因是这些人群对情感生活的期待往往很高,如果婚姻满意度较低,则会心理落差很大,一旦家庭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容易形成“冷战”,最终升级成为精神暴力。

二、精神暴力行为的危害

(一)直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精神暴力的最常见后果就是破坏了婚姻情感的持续性、稳定性,导致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一个个家庭纷纷解体,因精神暴力的存在夫妻最终分道扬镳者比比皆是,上文中比重占离婚案件79%的统计数据足以说明其对婚姻家庭的巨大“杀伤力”。

(二)严重伤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由于女性相对的弱势,使得女性在精神暴力中受害较多,有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甚至终生难以治愈。在270件因精神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件中,有84%的女性受害者表示不愿再走进婚姻殿堂,对爱情和婚姻感到失望和害怕。此外,审判中还发现,生活在家庭精神暴力环境下的孩子,其心理上留有灰暗、悲伤的阴影,性情忧郁、孤独、自悲、不信任他人。270件案件中,36%的夫妻在家庭解体后,无暇顾及孩子的思想和生活,有的甚至将心中的苦闷发泄到孩子身上,对孩子心理发育造成极坏影响。

(三)间接危害社区和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个人和家庭是社区和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精神暴力在带给个人和家庭负面影响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情况下,还会危及社会安定,一些精神暴力受害人在遭受精神折磨和心理打击后,若无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排遣压力,肉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会使滋生报复思想,不惜一切采取极端行为,其影响和危害远远超过了婚姻家庭范畴。

三、对预防和制止精神暴力的对策建议

预防和制止精神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需要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共同努力,更需要社会各方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管理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一)提倡建立以理解、信任、高度的责任感和必要的理性为基础的和谐婚姻家庭关系。一个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包括以下几个要素:夫妻之间积极主动并经常进行沟通和交流,以宽容和包容之心相互对待;发生矛盾冷静处理,不互相埋怨,互相猜测,不走极端,而是平心静气说明问题,互相迁就和理解;双方对待婚姻和家庭有高度责任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高度的相互信任关系;双方还必须具备必要的理性。相互猜忌、视婚姻如儿戏、动辄感情用事,是享受不到婚姻家庭的幸福的。

(二)社会要加强对精神暴力危害的关注,特别要唤醒女性群体防备意识,增强对精神暴力的自力救济能力。有关机构应加强精神暴力的社会学等层面的研究,动员媒体力量广泛宣传精神暴力危害,提高社会关注程度,让公众意识到精神暴力是一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是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家庭稳定的社会问题,早日形成卓有成效的应对机制。尤其是要加强对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的教育,增强对精神暴力行为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应对化解能力。

(三)完善立法,加强对精神暴力行为的法律救济。现有法律条文更趋向于把家庭暴力定位在“武力”的基础上,漠视了精神暴力的存在及其相应救济。由于我国法律没有精神暴力的相关规定,常常使得受害者在主张权利、请求保护时于法无据。既然精神暴力行为常常发生在家庭内部,受害者多为妇女儿童,而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通常有着特殊的身份关系,因此《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就不应忽视对精神暴力问题的关注,应及时完善与之相关的规定。

(四)完善相关机构功能,加强对精神暴力行为的社会公力救济。目前,不少地方纷纷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等类似机构,表明了家庭暴力引起了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一定的重视。如何进一步发挥这些机构的功能,出台有效措施,提高处置化解精神暴力工作能力,是精神暴力受害者获得社会救济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