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切实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和预防犯罪工作延伸到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严惩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审判工作,坚持快审快结,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危害群众利益、危及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飞车抢夺、入室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有力地维护了一方安宁。

二是深入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保证了办案的质量,

三是宽待轻微犯罪,侧重感化改造。该院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对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或是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从宽处罚,侧重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和改造。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院认真贯彻“教育为本,惩罚为辅”的方针,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下功夫,有意识地把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依法适用,强调宽严有据宽严有度。按照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刑事审判庭坚持依法从宽或从严,杜绝法外施恩或法外用刑;注重宽严有度,无论从宽或从严都掌握适当的尺度,从宽不是宽大无边,从严也不是严刑苛责。建立快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地避免了因办案周期长致使当事人的思想波动或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等现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积极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争取更好的矫治效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和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当扩大假释的适用,促进罪犯的改造与自新;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积极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