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铁富人民法庭在审理李某诉王某离婚一案过程中,被告王某纠集亲友二十多人围堵在法庭大门外,并扬言要将原告李某抢回家中。该庭果断处置,制止了该起抢妻事件的发生,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本案原告李某(女)与被告王某结婚已近二十年,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均已成年。20061月,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原告李某遂离家出走,王某多方寻找未果。前不久,原告李某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当日下午的庭审中,王某情绪异常激动,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流露出将李某抢回家的打算。审理本案的铁富法庭副庭长姚银察觉有可能发生抢妻事件后,当即宣布休庭,并对原、被告分开做调解工作,试图稳定王某的情绪,但王某的情绪仍不能平静。姚银遂向铁富法庭庭长汇报情况,焦荣建庭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全庭人员通报情况,要求大家暂时放下其他工作,提高警惕,准备随时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安排一名同志准备摄相机,一旦发生抢人事件,及时摄像固定证据。姚银继续做王某的工作,但王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两个子女也开始哭闹,坚决要求李某回家。

时间很快过去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守候在大门外的王某的亲友们也显得焦躁了起来。这种局面不能再僵持下去了!焦荣建庭长果断决定:用法庭的警车送李某离开法庭。焦庭长遂向法院分管院长汇报了情况,然后又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取得了联系,请求支援。半小时后,法院法警及派出所民警均到达法庭。焦庭长安排派出所的警车在前,法庭的警车载着李某在中,法警警车在后,鸣警笛驶出法庭。王某及其子女为阻止李某离开,拦在了警车前面,被法警强行拉开。护送李某离庭的整个过程中均摄像跟踪,王某的亲友迫于震慑也未敢强行拦车。李某安全地离开了法庭……

目前,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还有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妇女的人身自由权利,认为只要没离婚,不论是否同意,媳妇就得跟丈夫回家,谁都无权干涉。在人民法庭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抢妻行为时有发生。所以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要有洞察秋毫的敏锐性,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苗头,并及早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保护案件当事人尤其是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