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信访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涉诉上访案件逐年下降。2006年该院市、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的 “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建立信访工作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信访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的预防处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防在萌芽状态;建立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应急机制,对危及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

三是建立信访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完善院领导每月接访制度,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领导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坚持信访回访制度,对已处结的涉诉信访案件定期进行回访,防止矛反弹。

四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信访工作目标月通报评比制度,对工作不力,信访工作被动落后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