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期,为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全力推动审判工作,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将全院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工作划分到执行局统一管理,挑选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资深执行法官重组保全组。

保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审判程序性工作,崇川法院原来的保全模式是诉前保全由设在立案庭内的保全组负责,诉讼保全由各业务庭室自行处理,这种模式导致保全工作专业性不强,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院党组经调研分析发现,保全工作与执行工作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和内在联系,它们的工作方式类似,都需要外出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同时它们又前后连贯,保全的顺利完成往往为最后的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于是一个全新的保全组在执行局内成立了。

新保全组专职从事保全工作,发挥组员长期从事执行工作的优势,对外采用弹性工作机制,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及时查找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保证保全案件从受理到实施完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内则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资源共享,凡涉及外地的案件均得到业务庭案件承办人的支持,共同出差保全;在市区范围内,保全组与执行实施组人员一起工作,共用车辆等行动资源,取得了理想的效果。新保全组成立一个月以来,共计受理诉前保全案件5件,诉讼保全案件69件,解除保全 7件,保全组成员全力开动,加班加点,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共扣押、查封船只 3艘,查封房产6 处,冻结银行存款 1700 多万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为充分发挥保全组的优势作用,对司法资源进行进一步优化组合,该院还尝试将执行实施组的一些功能,如到房管局查询、查封房屋,到车管所查询、扣押车辆,到社保中心查询退休人员工资情况等,逐步转移至保全组,通过对这些细节的重新调整,达到资源消耗最小化,工作成效最大化,有效推动保全工作和执行工作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