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徐州市泉山区永业小区91岁的陈阿婆家中成了一个“临时法庭”,泉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上门为陈阿婆和四名子女来调解赡养纠纷。

  陈阿婆为何将四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还得从家里的继承一事说起。多年来,陈阿婆夫妇一直和小儿子柱子生活在一起,柱子对二老照顾得细致周到,也得到了哥哥姐姐的认可。老父亲去世时,兄妹四人签订协议一份,约定父亲的财产全部由柱子继承,母新陈阿婆的生养死葬全部由柱子自行负担。但父亲去世时哥哥姐姐各人都掌握了父亲的部分财产,柱子一直没有拿到父亲名下的一处房产、住房补助和存款,渐渐对哥哥姐姐产生了不满,提出不应只由自己一人为母亲养老送终,要求四名兄弟姐妹轮流赡养,却遭到了哥哥姐姐的反对。

  眼看自己即将老无所依,陈阿婆无奈将四名子女起诉到泉山区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如果强行判决子女轮流赡养,很可能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不仅会导致兄弟姐妹间的裂隙会加剧,也容易造成四人之间敷衍塞责、相互推脱的局面,不利陈阿婆的养老。而化解这起赡养纠纷的关键是理清继承问题,考虑到陈阿婆的身体情况,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在陈阿婆小儿子柱子家,法官先从“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讲起,劝说四名子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利益之争,而九旬老母不管不问。然后又向大家释明了《继承法》对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是有所倾斜的,柱子同父母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而且当时的协议也明确约定了父亲的财产由柱子继承,其他子女应该理解并遵守协议,将父亲的财产归还柱子。法官情理和法理交融的劝说打动了四人,哥哥姐姐主动表示把父亲的财产归还柱子,也会经常来看望母亲,柱子也同意继续赡养母亲,不给哥哥姐姐添麻烦。一家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陈阿婆老有所养,兄弟姐妹尽释前嫌,一起家庭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实现了案结事了、家和人欢。(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