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大丰市法院了解到,该院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过程中,旁听人员张某因蓄意扰乱法庭秩序被依法拘留15天。事后,张某懊悔不迭,悔不该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付出了失去人身自由15天的代价。

 

张某是本案一名被告的亲戚。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不满原告代理人何某的陈述,一时冲动从旁听席冲到原告席,大声辱骂并袭击了何某,致其眼镜损坏,面部受伤。法官严厉警告后,张某仍大吵大闹,继续辱骂何某。鉴于张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为维护法律尊严,教育本人及旁听群众,大丰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施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