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男童攀爬墙头却不慎被变压器电伤,父母不堪巨额医疗费起诉至法院。近日,昆山法院少年庭审结了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九岁的男童小东于某日下午放学被爷爷奶奶接回家后,趁爷爷奶奶在家做饭时,小东自己跑到楼下玩耍。后来,小东发现紧挨着小区西北侧的墙角处有一个大树,便顺着这棵大树攀爬到了北侧的墙头上,并骑在墙头上慢慢挪至小区西侧墙头。西侧墙外是一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靠近西侧墙四十厘米处安装有一个高压电变压器,该变压器周围未安装任何防护设施,也没有任何文字或图片形式的警示标志。小东在经过该变压器旁边时,突然被变压器产生的强大磁场吸了过去,并被变压器产生的巨大电流当场电晕。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关闭电闸,并将小东送入医院治疗,经诊断小东全身皮肤大面积电伤,内脏器官也多处受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花掉了数十万元医疗费。小东父母无力负担,便将该物业公司及供电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小东因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损失。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从小东的受伤情况看,涉案变压器与围墙间的距离存在安全隐患,而事故发生时,该涉案变压器附近未安装任何防护隔离设施,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致使隐患的危险性放大,并与小东受伤有直接因果关系,两被告疏于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依据相关法律应承担相应责任。小东攀爬围墙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本身及监护人也存在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物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供电公司承担55%的赔偿责任,小东家长自负5%的责任。

  法官提醒: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小学生,普遍存在安全用电意识薄弱的问题,随着电力设施和家用电器的增多,安全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大。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家长及学校要做好未成年人安全用电的教育工作,教导未成年人认识到触电的严重性。在未成年人外出玩耍时,家长要对其进行监护,并提醒子女玩耍时要尽量远离电压器、配电设施等,不要在高压电线附近进行放风筝、钓鱼等活动,尤其不要攀爬电线杆、电塔等设施。而电力设施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管理,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并尽到明确警示义务,建立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同时,在日常生活,家长应教育子女对触电危险性的认识和理解,教授子女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并选用安全性能较好的插座、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