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失败欠款6万 入室抢劫被判十年
作者:朱秀梅 丁咚 发布时间:2015-08-20 浏览次数:406
每日回家,大人走在前面拿钥匙开门,小孩走在后面,这本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然而如皋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正是利用走在最后的小女孩关门之际,持刀入室抢劫。
李某系如皋市长江镇人,2014年在如皋市磨头镇开办服装厂,因经营不善服装厂倒闭,其因此欠下高利贷及工人工资共计6万多元。
2015年1月,农历年底,在外躲债的李某在出租屋内生出抢劫的恶念,并将被害人王某列为抢劫的对象。原因是王某曾经代加工过李某服装厂的服装,李某曾到王某家中检验服装质量,并且听说王某家中条件不错。
2015年2月初的一天,李某开着其表兄的汽车一路跟踪王某,寻找机会下手,一直未能得手。
2015年2月4日,不死心的李某开着自己的汽车再次跟踪王某,一直到晚上7点,看到王某带着两个女儿正好从浴室洗完澡回家。
担心被害人认出自己,李某用布将自己面部蒙好,悄悄尾随在王某母女身后。王某拿出钥匙打开家门后,自己先行进屋,大女儿随后,走在最后的小女儿正欲关门时,李某伺机进屋。他掏出水果刀放在王某小女儿胸前,只有5岁的小女孩被吓得大哭。此时12岁的大女儿将李某误认为是自己的父亲,对妹妹说“是爸爸回来了,在跟我们开玩笑”。李某随即放开小女儿,用刀抵住王某大女儿的脖子,并告诉她自己不是她们的爸爸。
此时听到动静的王某从里屋出来,李某对王某谎称其儿子需要换肾,需要用钱。王某急忙从里屋包里拿出900元给李某。李某嫌少,要求王某到银行取钱。王某恳求他不要伤害自己的女儿,随后连忙骑着电动自行车到自动取款机上取回2万元交给李某。拿到钱的李某放开王某的女儿,看到街上有几个人正向他走来,做贼心虚的李某立即逃走,仓促中拿走19000多元。
2015年3月3日,逃窜至黑龙江的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如皋市公安局捉拿归案。
如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入户抢劫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听到宣判的李某悔恨不已,6万多元的欠款本不是大事,完全可以通过打工等其他方式偿还,却因自己的一念之差,换来十年的铁窗生活,也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