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法院对一起恢复执行案件进行执行时,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太仓公墓某陵园的财产线索变动情况,当得知其财产可执行后,立即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在当地政府的倾力配合下,成功执结了该起长达10年的执行积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上海某园林工程公司为表达谢意,特向太仓法院送来一幅写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99年始,原告上海某园林工程公司为被告太仓某陵园承建墓穴工程,2001年经双方结算,被告共结欠原告工程款70余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同意被告于20026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并约定若被告于20026月底前将陵园资产转让他人,所得转让款优先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因被告拒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太仓某陵园因经营问题被双凤镇政府托管,而其名下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毫无进展。

 

20119月,执行法官得知该陵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遂即展开调查核实,根据太仓市政府的相关精神,双凤镇政府于2008年将该陵园的经营权转让给太仓某墓区有限公司,转让款尚未支付清结。执行法官立即赶到太仓某墓区有限公司,在双凤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部分查封了该转让款,并要求案外第三人不得擅自向该陵园的原投资者付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上海某园林工程公司与双凤镇政府、该陵园原投资者最终达成一致。201110月中旬,双凤镇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将相关款项汇付到上海某园林工程公司账户。至此,长达10年的执行老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