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例编报联络员工作会议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8-02 浏览次数:1354
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案例编报工作,南京市法院于7月27日召开了全市法院案例编报联络员工作会议,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姜洪鲁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鼓楼区法院、江宁区法院和市法院民三庭介绍了案例编报工作先进经验,各区县法院和市法院各业务庭分别汇报了今年上半年案例编报工作情况。会议还对上半年全市法院调研成果情况进行了通报。
姜洪鲁副院长在听取了汇报后,对上半年全市法院总体调研情况表示满意,并着重对案例编报工作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要从案例编报工作能够反映法院审判成果、体现法官自身审判能力、统一法院执法尺度、影响法律的进步和理论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及政治稳定有重大影响等五个层面,进一步提高对案例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案例编报工作的组织力度,通过抓住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理论上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实务指导性强、法律政策层面上尚有空白的问题,力争使案例编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案例编报联络员、评析员的桥梁作用,健全精品案例的发现、培育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案例编写的质量,提高案例的录用率。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案例载体的沟通与联系,拓宽案例的刊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