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成功化解“3.23”特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作者:张宝玲 惠蕾蕾 发布时间:2007-08-01 浏览次数:1164
本网连云港讯:经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历时3个月的工作,“3.23”特大交通事故的赔偿工作得到了妥善处理,在法院的调解下,肇事车辆单位及肇事司机与2名死者家属、7名伤者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今年3月23日下午5时许,连云港市港城大道马山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导致2人当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人重伤)。经公安机关勘查认定,系王某酒后无证驾驶导致,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依法逮捕。由于受伤人数较多,急需医疗费用且肇事车辆未参加保险,一时无法筹集所需医疗费用,受伤者亲属集体到市政府上访,情绪激动,不及时妥善处理,将演化为社会矛盾。而稳定死伤者亲属的情绪难度非常大,交巡警部门商请连云区法院提前介入,共同处理好事故前期工作。
该院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指派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审判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审判人员引导被害人和被害人亲属积极寻求法律救济手段,使他们放弃了集体上访和“闹事”念头,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诉讼请求金额达150余万元的诉状送到法院后,该院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诉讼费用缓交;快审快结。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青岛某公司,肇事者王某无力垫付抢救费用。为防止出现医疗费等急需资金得不到落实,该院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办案人员于立案次日赶赴青岛,不顾旅途劳累,立即前往当地的人民银行调查该公司设立账户情况。经查询得知该公司在不同的银行均设立账户。从何处下手至关重要,如果第一家银行没有存款又被泄露消息,被告公司可能会转移财产。于是,承办人员决定从距离该公司最近的银行着手。此次共查封冻结银行存款122万元和轿车一辆。为案件的顺利解决打下了基础。
伤者因缺少抢救费用而被医院催交,伤者亲属到公安机关和法院反映此事,言语偏激。为了化解矛盾,防止再次出现集访、围堵有关部门事件,办案法官一面到治疗医院做工作,要求尽量抢救伤者,不要因为费用问题暂时短缺而耽误伤者的治疗;一面做伤者单位的思想工作,让伤者单位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伤者单位先后垫付近30余万元医疗费用,解除了伤者及亲属的后顾之忧。死伤者亲属看到此情况后非常感动,表示尽量配合法院工作。在受伤人员陆续康复、产生的费用已固定的情况下,调解的条件已成熟,连云区法院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终使“3.23”特大交通事故赔偿8起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