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作者:缪大军 发布时间:2007-08-01 浏览次数:1394
本网盐城讯:自“五五”普法开展以来,阜宁法院为了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增强社会各阶层的法治观念,通过全面发动、精心组织,深挖潜力,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全院共组织街头法律咨询、上法制课等各种普法活动近30次,撰写各类法制宣传稿件、制作新闻图片1200余篇(幅),有200多篇(幅)稿件、图片被《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盐阜大众报》等媒体采用,与市、县电视台联合制作法制新闻、电视专题片5期。最近,以市政协副主席、原市中院院长郑齐祥带队的市政协、司法局“五五普法”视察组对该院的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深入社会 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该院在普法工作中,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利用青年干警法律理论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特点,经常组织他们成立送法小分队,走上街头、深入乡村、企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基层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辖区内设立了巡回办案点,积极开展以案讲法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该院刑庭今年在办案过程中注意选择典型案例,两次专门安排到县看守所公开开庭,在公安、检察和武警人员的积极配合下,组织在押人犯到场旁听,促进犯罪分子认罪守法,改过自新。去年九月中旬,在公诉机关将刘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件移送法院后,该院通过审查发现,该案中二被告人均未满二十岁,且都是刚离开学校的社会青年,因一时冲动持械参与斗殴,犯罪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考虑到目前私立中学农民工子弟较多,普法存在一定的死角,遂决定将庭审开到私立中学去,充分利用开庭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此举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
从严考核 加强媒体普法宣传力度
为全面推动和改进全院法制宣传工作,去年来,该院党组研究出台宣传工作岗位目标考核指标和方案。通过制定岗位目标,向本院各部门层层落实了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在年终评选先进时对不能完成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赏罚分明的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全院的普法工作,迎来了遍地开花、硕果累累的喜人局面。其中《骗子网上设套子 货主车主同受骗》、《螃蟹进了别家塘 法院推定判纠纷》、《肇事车辆被扣押之后》、《为争生意挥拳致人死亡》、《证人撕毁证据被拘留》等稿件分别被国内多家新闻媒体和法制报刊采用,不仅拓宽了法制宣传面,还增强了人民法院的社会影响力。
积极帮教 营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环境
该院被团省委、省高院、省综治办联合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优先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寓教于审、寓教于帮、寓教于防”,形成了法院、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格局。对已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该院借助社会力量建立网络,跟踪帮教、定期回访,真正做到“案结责未了,人走情未了”。具体做法有四:一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组织社会相关力量,建立帮教网络。三是坚持回访制度,解决疑难问题。如女少年犯姚某某被判处缓刑后,某校准备开除其学籍,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办法官主动向校方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反复,学校领导很快表态让其继续读书。四是召开帮教对象座谈会,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开庭。该院坚持每年集中对他们教育一次。由于网络健全、措施得力,被判处的 “缓、管、免、释”青少年被告人,在“五五普法”期间无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