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专项活动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7-30 浏览次数:1262
本网徐州讯:为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信任,更加有效地监督、指导法院审判工作,近日,丰县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的通知要求,专门制定实施方案。以确保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专项活动整体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该院专门成立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一名专项活动联系人,负责协调专项活动有关具体工作。
二是明确旁听、评议案件的范围和重点。要求各审判业务庭要将组织旁听的案件重点放在重大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和群众较为关注的,以及涉及法律援助和合议庭中有人民陪审员的案件上。
三是明确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旁听、评议案件活动采取组织旁听和随机旁听的形式;评议的主体为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内容包括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和作风、庭审能力、庭审程序以及对案件裁判的意见。庭审结束后,还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及时汇总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和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及时反馈,从而达到加强联络、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