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政府强力推进行政长官出庭
作者:邢光武 发布时间:2007-07-30 浏览次数:1620
前些年,在泗洪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没有一件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的。2005年8月,泗洪县率先倡导行政诉讼行政长官出庭制度,该县县长徐德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从县政府开始,从各位县长开始,从我本人开始,带头执行行政长官出庭制度。他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将需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排到部门和乡镇,排出具体的出庭时间,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监督。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时,该县政府经常组织相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通过法庭这一特殊的课堂,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责任心,了解和发现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此外,该县还把行政长官出庭应诉情况作为硬指标纳入“法治泗洪”建设目标考核,三年来,该县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长官出庭应诉率持续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