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等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并呈现出类型日益复杂、诉求日益多元、审理难度日益增大,往往处理不好,不仅损害了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不利于建立和谐、稳定、有序的劳动关系;更甚者,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众多劳动者,当其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时,有的到当地党委、政府上访,有的私自哄抢企业财物、拆毁厂房设备,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审判工作中,睢宁法院坚持以预防为基础,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劳动法规,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此外牵头建立应急预警网络多措施构建劳动争议预防体系充分发挥法律的调节、保护和服务功能,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用工单位依法规范管理,以衡平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利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加大劳动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所反映出的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劳动者不理性维权等问题,该院制作了《常见劳动争议解决手册》,通过立案窗口向当事人发放;积极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开展劳动争议方面的普法宣传工作,为广大民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工作,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宣讲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通过法律宣传,一方面,使劳动者正确理解劳动法,依法维权,避免滥诉和不理性诉讼发生;另一方面,规范了企业在用工、管理及工资方面的制度,促进用人单位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保障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

 

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为方便群众咨询和解决问题,环翠法院对外公布了劳动争议案件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时对群众提出的劳动法律问题予以解答或处理。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了与企业面对面的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主要由审判人员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类型及表现形式进行介绍,重点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及用人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劳资方面的管理起到提示和帮助的作用,防患于未然。

 

牵头建立应急预警网络。随着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群体性纠纷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为妥善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睢宁法院建立了群体性劳动争议及矛盾激化案件通报制度,并牵头召集总工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负责人,对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实行全方位的纠纷化解进行了研讨,并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保证此类案件的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畅通。力争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紧急情况早通报,矛盾激化早介入,合各方之力,解决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