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充分发挥司法技术鉴定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辅助保障作用,紧紧围绕“独立、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司法鉴定对外委托规范化管理机制,努力做到对外委托统一、程序规范、平等选择、释明答疑,确保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维护了司法公正与效率。截止7月,该院已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61件,结案率100%,均做到了无差错、无事故、无信访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统一委托。该院自成立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技术科以来,要求凡进入诉讼程序需要进行鉴定的法医类、文检类、医疗纠纷、建筑工程、资产评估、拍卖、审计等案件,一律由院技术科统一审查、对外委托鉴定,确保了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的统一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是规范程序,阳光透明。为使对外委托鉴定程序规范化,该院从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的每一个环节做起,努力做到程序合法、手续规范,要求技术科人员对申请鉴定材料认真审查把关,各项记录规范准确齐全,鉴定材料移送、接收、回执、签收单据一项不漏,并附卷备查,确保鉴定结果的证据效力。

三是尊重自愿,平等选择。为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该院自接到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申请后,2日内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一方当事人放弃选择、不予配合,则由院技术科本着节减费用、由近到远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随机抽取,决定鉴定机构。

四是及时告知,释明答疑。为使双方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该院技术室科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和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前的证据交换,对检材、鉴定内容、争议焦点等进行交换意见和确认。对需要实地勘验的,由技术科组织鉴定机构、案件承办人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场,对委托内容逐一进行测量、核实;在鉴定结论报告正式出具后,如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异议,及时申请鉴定人出庭现场释明答疑或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入重新鉴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