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型”、“四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作者:周建华 徐蕾 发布时间:2007-07-26 浏览次数:1156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以“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和现代型”为人民法庭建设目标,以创便民示范法庭、调解示范法庭、管理示范法庭和法治文化特色法庭为抓手,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三农”案件审查、立案、移转、审理、执行快捷通道的畅通,依法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高效,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人民法庭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在强化调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的调解方法,强调调解的实际效果、可执行性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实际保障。注重从农民的利益着想,从弱势群体的需要着想,在换位思考中改进服务方法、完善服务措施,通过提供亲民服务、创新便民举措、丰富利民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让农民直接感受亲民、便民、利民的司法人文关怀和亲和力。在法律和政策充许的范围内,用足用好用活法律和政策,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与此同时,各人民法庭积极结合法庭工作、生活、辖区实际,在创新、丰富法庭文化载体上下工夫,充分挖掘、整合法庭干警的集体智慧,努力创建有特色、有个性、有品味的丰富多彩的法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