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便民再出新举措 方便群众立案减半收费
作者:铜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26 浏览次数:1262
本网徐州讯:今年4月1日以来,江苏省铜山法院严格落实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调解结案,运行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调解率提高,按照规定凡调解结案的均需要退半数诉讼费用,出现了大量的案件需要退费。虽然退费数额较小,有的当事人因未及时前来办理,造成卷宗手续不完整。为省略当事人退费手续,从7月份开始起,该院实行诉讼案件在立案阶段一律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这项便民措施受到前来立案的群众的普遍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