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学习黄学军先进事迹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07-26 浏览次数:1866
本网淮安讯:广东省佛山市民一庭副庭长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公开报道后,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该院结合
一是思想重视,学习实质。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活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学习黄学军同志,力争取得实效。该院提出,学习黄学军同志,就要学习她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的崇高职业道德精神,学习她公正敬业的高尚品格,学习她情理交融的办案技巧,学习她奋发向上的职业精神,学习她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
二是展开讨论,巩固成果。该院开展了“为什么学习黄学军、怎样学习黄学军”的大讨论,每名干警要根据讨论的内容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一篇,并要求干警联系黄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根据学习讨论情况拿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何运用黄学军同志的工作精神、工作方法等展开工作,全面巩固学习成果。
三是联系实际,查找不足。该院要求所有干警要联系自身实际,结合司法规范化和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的要求,对照黄学军同志在政治上的坚定忠诚、工作上的为民敬业、作风上的务实清廉查找自身不足,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不够忠诚、不够敬业、不够清廉等等,以自查自纠为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深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认识,不断激发全院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司法的工作热情。
四是深入学习,和谐审判。该院进一步要求向黄学军同志学习,必须贯彻肖扬院长所提出的用和谐的思维来观察问题、用和谐的理念来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态度对待群众。所有干警都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的法律精髓,深情关注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深切体悟肩负的神圣责任和使命,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真正依法为民服务。
五是学习精神,争先创优。该院提出以这次学习活动为契机,结合省文明行业的创检工作,在全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