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年来,高淳法院司法鉴定、拍卖工作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以和谐服务、公正高效、提升水平为自身工作出发点,做了大量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表扬。该院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中主要做到了坚持“四三二”即“四个公开”、“三层监督”和“两个效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四个公开”是指公开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权力界限;公开鉴定机构名单,让当事人正确选择有利于鉴定事项顺利进行的鉴定机构;公开鉴定流程,让当事人知道鉴定的程序要求,保障当事人权益;公开摇号过程,让当事人全程目睹摇号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三层监督”是将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坚持公众监督;将操作流程、备选机构等在院内部网上公开,坚持部门监督;要求在摇号确定鉴定机构时,邀请监察室派员到场,坚持廉政监督。“两个效果”是指在专注程序公正的同时,注重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社会效果,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慎重处理对立情绪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兼顾缓和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