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三项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陈广春 发布时间:2007-07-26 浏览次数:1082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滨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简化程序,设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做到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快捷审,以最便利、最快捷的方式结案。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减、缓、免收诉讼费,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
二是诉调对接,维护社会和谐。对涉农案件坚持当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调处农村的各种纠纷矛盾,尽量把纠纷解决在农村田头,促进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送法下乡,服务群众。开展进农村、进农家的活动,选择贴进群众、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典型案件,在田头、村头公开审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搞好宣传报道,扩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