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宿城法院针对上半年审判质效指标不理想的状况,该院召开中层干部会,逐一进行会诊、过堂、讨论、点评,并从五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提升庭审驾驭能力。该院出台规定每位法官做到“三个必须”:法官庭审前必须阅卷,初步了解当事人的诉辨主张,明确庭审重点和核心;法官庭中必须归纳争议焦点,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诉辨主张,基本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庭上必须进行庭审小结,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庭审小结,为下一步庭审活动打下基础。

二、提升质证认证能力。该院要求必须树立“三个固定”和“四个建立”的意识。即:固定诉讼请求,固定争议焦点,固定诉讼证据。诉讼主体必须建立在法律关系上,争议焦点必须建立在诉辨主张上,案件事实必须建立在诉讼证据上,裁判依据必须建立在法律规定上。

三、提升明理释法能力。该院要求每位法官做到“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发挥法官释明权,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和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要求法官进行法律释明;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广场即“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做好“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做好以案说法工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传媒机构,将法院判决生效的具有典型性意义的案例,向社会宣传,做到知法、用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做好判后释疑工作,要求每份判决书后必须附上法官提示,将上诉的权利,执行申请的期限,判决的主旨以及教育意义都写在判决书后面,增强说理教育作用,增加服判息诉比率,降低无理缠诉几率。

四、提升化解纠纷能力。实行五项制度构筑化解纠纷能力,一是实行特邀调解员制度,由法院向各乡镇司法所、村居调委会聘请特邀调解员;二是实行协议确认制度,法院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予以确认;三是协助调解制度,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法官调解诉讼案件;四是委托调解机制,把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员调解;五是引导诉讼制度,对人民调解员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引导到法院诉讼,以消除矛盾隐患。

五、提升文书制作能力。该院通过“学、比、点、帮”提升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和制作水平。“学”就是通过学习业务、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其他优秀法律文书,以加强自身撰写法律文书能力;“比”就是通过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法律文书评比活动,评选出优秀的法律文书和较差的法律文书一起比较,使每位法官找到自身的不足和学习的方向;“点”就是通过召开每月一次的案件质量评查会议,对有瑕疵的法律文书进行点评,通过局域网发布,让法官能克服不足找差距;“帮”就是邀请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对法官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指导,帮助法官撰写好法律文书,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