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委“四个转变”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构建提供新动力
作者:金语 发布时间:2007-07-25 浏览次数:1675
一是在力量配备上,实现从法院孤军作战到全社会参与的转变。解决执行难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单靠法院或政法委一两个部门的力量已难以为继,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建立一套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指导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实行党委牵头、法院主办、部门配合、基层协助,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
二是在思想行动上,实现从被动参与到主动配合的转变。要求辖区各镇(街道)以及受聘的133名协助执行员要以“守土有责”的责任感,把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当作“分内事”,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法院抓好执行工作,切实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力,齐心协力推动执行工作,及时处理抗拒、阻碍、干扰执行的事件,维护正常的执行秩序,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工作机制上,实现从简单检查到强化考核的转变。要严格按照《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被考评单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协助执行、非法干预、妨碍执行工作严重或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要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惠山、法治惠山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严格兑现奖惩。
四是清理积案上,实现从有限减少到大幅下降的转变。法院干警要继续发扬敢于碰硬,敢于克服障碍和抵制外部干预的优良作风,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形势,以推进执行改革为契机,以防止和减少新的执行积案为目标,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积极拓宽执行思路,灵活运用执行方法,使更多的执行难案、老案得到及时解决,有效压降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