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启动谈心活动加强与干警思想交流
作者:朱立龙 发布时间:2007-07-25 浏览次数:1130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近日,阜宁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谈心活动的实施办法》,在全院深入开展谈心活动。
一是谈心活动要制度化、经常化。党组成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相互交心活动;院长与部门中层干部每半年至少谈心一次;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的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谈心一次;中层正职与本部门的同志每半年至少谈心一次;各部门干警应不定期地进行相互谈心;对干警职级晋升、入党、岗位调整、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家庭遇有重大困难以及受到惩戒处理等,党组将明确专人及时谈心和解决问题。
二是谈心要切合实际,提高工作。根据当前的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状况,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能有利于把握干警的思想脉搏,及时了解干警的工作、纪律、作风以及生活状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能听取和吸纳干警对全院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能及时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消除隔阂,提高党组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从而为推进法院工作更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三是建立谈心信息反馈机制。为保证谈心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还建立了谈心信息反馈机制,坚持每季度检查统一下发的谈心记录簿,搜集谈心活动情况。对在谈心活动中了解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院长或党组报告,对在思想作风、纪律制度上存有问题的干警,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确有困难的干警,要采取切实措施,真心实意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