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申诉转再审”调出“和谐花”
作者:孙兴旺 刘得兵 发布时间:2007-07-25 浏览次数:1199
本网南通讯:自去年全面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各类案件调解、协调的功能发挥,对外积极寻求外援钝化诉讼纠纷,对内深挖调解工作潜力,扩张机制的渗透力,营造出浓郁的和谐审判之风。
2005年4月,被告人顾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将黄某的电动车撞倒,发生交通事故。其中,黄某头部受伤住院并发生事故损失。后因事故赔偿黄某对顾某和保险公司提起赔偿诉讼。今年6月,该院作出一审判决,未对黄某住院期间伤情加重的部分损失判决支持。致使黄某一审判决后虽未上诉,但采取了上诉期满后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向法院进行申诉。
受理申诉后,该院审判监督部门立即派人调出原审卷宗,并逐一核实相关证据等材料。发现黄某在住院期间确实存在伤情加重的情形,但黄某在庭审中并没有对此举证说明,故造成其相关请求未能得到一审支持。为了充分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让黄某早日走出事故阴影,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申诉审查法官与被告保险公司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沟通,促使保险公司放弃了对黄某住院期间可能因伤口感染导致损失加大的疑虑,并同意重新调解解决纠纷,但要求有新的调解书才行。
然而要推翻原来的生效判决重新调解,唯有进入再审程序才能解决。为了实现双方的正当权益,该院主动“牺牲”相关审判指标,审判委员会一致通过转入再审程序为双方出具法院正式的调解书。当天拿到调解书黄某父母及保险公司代表均表示满意,并称赞法院调解务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