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建设,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射阳法院从抓审判管理入手,按照“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指导思想,自带"紧箍咒",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队伍管理,提高了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通过开展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裁判文书、“四项案件”和长期未结案等的专项评查活动,分析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审执工作的对策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由审管办每月定期刊发质效指标通报,对质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定期在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进行实名点评,正是通过这种自带"紧箍咒"的审管方式,法院进一步实现了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有效地增强了干警办案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有了较大的提高。

射阳法院推进和谐司法  调解率再创新高

射阳法院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司法和谐能力,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健全司法和谐机制,调解率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我院调解率达53.3%,比去年同期上升15.2%,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大大降低了当事人和法院双方的诉讼成本。

射阳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在审判中的作用,通过表彰调解能手,调解能手介绍调解经验等,使大批民事法官真正做到会判也会调,造就了一批能贴近群众,会做群众工作,也能熟练运用法律,熟练驾驭庭审的优秀法官。

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当事人众多、社会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证据形不成优势、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确的案件,注意充分运用调解方法加以解决。发挥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部门调解等矛盾调处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案件代理人和律师的积极作用,把司法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有机结合,真正把以人为本,和谐司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