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枪证过期后,猎枪未按规定上缴,依然属于非法持有枪支,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1991年,徐某购买了一支火药枪用于打猎,并为该火药枪依法办理了猎枪证。199611月,徐某持有的猎枪证到期,之后徐某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手续,把枪一直藏在自家楼梯下。今年5月,民警对徐某进行盘问时,徐某交出了自己藏有的火药枪,经鉴定,该火药枪可以正常发射,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