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24 浏览次数:1446
本网常州讯:为扭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的局面,2006年钟楼法院与区政府法制办联合,采取诸多措施,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该院审结的5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积极建议,争取支持。2006年下半年,该院行政庭与区政府法制办及其他行政机关联系磋商,通过区政府法制办出台文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以联席会议的形式,积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宣传,促进出庭。该院一方面利用行政机关邀请业务指导的机会,直接与法定代表人及分管局长进行交流,陈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积极意义,不出庭的弊端;另一方面则利用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的机会进行宣传,介绍上级法院要求及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的意义,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自觉性。
三是积极协调,保证执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多次在会议中作出强调,为该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供了保证。为将文件精神与领导要求落到实处,经该院与区法制办、区政法委综治办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即该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将立案信息报送区法制办,凡开庭的案件同时将开庭传票复印件报送法制办,由区法制办负责督促、考核相关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