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促进缓刑罪犯改过自新,预防缓刑人员重复犯罪。丰县法院将案后回访作为对缓刑犯实行帮教的重要措施,防止一判了事,引发不稳定因素。

一是发放缓刑罪犯告知书》。在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时,发给《缓刑罪犯告知书》并让其严格遵守上面的内容,准时到公安机关报到,接受考验。二是制作缓刑人员帮教档案。对所判缓刑的罪犯,具体到缓刑犯的个人信息、所涉罪名、案件承办人、裁判文书、监管单位、回访记录、评定结果等,一一登记备案,立档建册。三是确定回访负责制。由案件原承办人负责对缓刑服刑人员定期跟踪回访、考察。四是建立帮教联动机制。在回访工作中,还注重加强与缓刑犯关系密切的亲友及所在单位、居(村)委会的联系,全面掌握缓刑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情况,构建犯罪预防网络。

去年以来,该院判后回访帮教缓刑犯38人次,所有缓刑犯无一重新犯罪。

 

 

 

 

谢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