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按照“不错一个字,不漏一个标点符号”的要求,设立奖惩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坚持把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把能否制作出一份文字精炼、论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作为衡量法官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

沛县法院首先改革裁判文书审核签批制度,规定所有文书在印制送达当事人之前必须经过四个步骤的审查,彻底将文书中的错漏现象杜绝在印发之前。一是案件承办人在制作完成裁判文书后,先交由合议庭其他两名审判员审核并签字确认,再移送庭长审核;二是庭长核稿完毕后,将修改过的裁判文书送交分管院长签发;三是分管院长签发后,合议庭成员再次对裁判文书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四是文书在送院文印室印发盖章前,由书记员进行最后校对并签字确认。

同时,采取半年一评比,年终兑奖惩的方式,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并针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及出现差错的文书的案件合议庭成员,严格依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奖惩,并将评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