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仪式作为印证新婚夫妻开展人生另一段重要旅程的重要环节,历来被各个家庭所重视。然而近日,陈女士却因为儿子的婚礼仪式未能如愿举办而颇为不满,甚至还惹上了官司。

 

今年11月,无锡市南长法院收到一份起诉书,原告某饭店要求被告陈女士支付剩余欠款3.5万元。该饭店代理律师称,陈女士在饭店定了原价3.5万元的喜宴,然而其在消费结束后未能及时结清欠款。

 

陈女士却在法院的调解过程中提出了她拒付欠结款项的原因。原来,在举办结婚仪式的过程中,饭店出现了约二十分钟的停电,直接导致婚庆公司司仪及之前筹备的活动没能完全发挥作用,给新人及亲戚朋友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陈女士还提出,喜酒一生就举办一次,如今造成如此难堪的局面实在让其无法接受。

 

陈女士称原告提出的3.5万元欠款中,包含之前其预付的5千元定金,应该扣除。陈女士还认为,婚庆公司之所以没能发挥应有作用,与饭店停电有直接关系,因此,婚庆公司2万元的费用应该由饭店承担,加上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费5千元,总共应在原告诉求的欠款中扣除3万元。

 

饭店方面对陈女士的要求表示很无奈,其认为停电并非饭店有意为之,有一定的偶然性,造成的损失也不能完全由其承担。

 

最终,在法官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女士支付饭店款项2万元以了结该案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