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针对婚姻家庭案件这一特殊群体,努力寻求解决此类案件的新途径,通过“三法”并用,收到良好效果。截至6月底,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582件,结案539件,结收案比92.61%,已结案件,件件案结事了。

一是庭前调解细听善辩法。针对婚姻案件中原、被告双方见面时情绪易于激动的特点,该院要求办案法官要耐心引导双方讲清个人观点,细心听取双方的辩解,从中寻找蛛丝马迹,求取案件的最佳结合点,针对性地进行调处,尽可能达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二是庭中审判情法相容法。如若庭前调解不成,进入审判时,办案法官结合原、被告现实情况,在听完双方的陈述后,综合全案把法理讲清,把道理讲明,在注重法律规定的同时,也考虑情理的合理融入,真正达到“情法交融”的境界。

三是庭后释明互谅互让法。如能达成当庭调解或当庭判决,对所涉及到的权益问题,力促当庭履行。办案法官针对庭审结果,及时向原、被告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不让当事人带着疑问离开法庭,确保达到“案结事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