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岂能案销
作者:刘军 发布时间:2007-07-19 浏览次数:3243
近年来,一些“有头有脸”、相当级别官员的自杀事件屡屡见于报端。从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到江西省上饶市原市委书记余小平,从黑龙江省原检察院检察长徐发到山东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青岛市公安局长万国忠,从中国银行益阳分行原行长朱国勋到河南省地税局原局长谢应权,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史久武到河北省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平分局原副局长赵俊文,从江苏省盐城市廉政办公室原主任王勇到四川绵阳市涪城区社保中心办公室原主任周建明……这些腐败分子采取开枪、自缢、跳楼、卧轨、撞墙等方式自绝于人民。
多起腐败分子自杀,肯定意味着中国反腐败力度的加强,震慑力日益增大。尽管他们的案情在尚没有查处之前他们就“自行了断”了,不好直接定性为腐败分子。有人称他们为“腐败嫌疑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身后一定有遮不住抹不掉的一堆烂事。官当到地市级、厅级,已经不算小了。他们官场经验丰富,人生阅历雄厚,心理自我调节能力是相当强的,有的正在处于春风得意马蹄急的境界中。谁不知道生命的可贵和重要,他们如果没事,肯定是比一般人活得滋润而有“质量”的人。他们知道现在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动真格”的了,不会是被请进去有人能够把自己捞出来的了。不是迫不得已他们能选择自杀吗?
腐败分子自杀提示人们,他们的自杀绝不是他们自觉罪孽深重,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也不仅仅是自己觉得对不起党、对不起能够载舟亦能覆舟的人民,如果他们能这样想就不会做下那些让自己忧心重重胆战心惊的腐败之事了。腐败分子东窗事发前的权钱交易或其它不法行为都是一个目的,那就是拼命的捞钱,钱才是他们最重要的东西,如今出事了,最需要保护的当然是钱,反正人都出了事,跑不了了,不能弄个人财两空吧;我估计自杀的腐败分子自杀前一定有一种死了我一个,幸福一堆人的“情操”,这一堆人当然包括了家人和上司或其它利益共同体的人,尤其是保护了原来的关系网,保护了其它的贪官,就能够继续使其家人和其不法所得获得保障,还会继续让家人日后得到保护和关照,这是不言自明的。因为我们实行的是“人死案销”的刑诉制度,案子销了,事儿也就了了,自杀贪官的“遗愿”也就实现了,似乎没有比这种死法更安乐、更实惠的了,恐怕贪官到了地狱都会笑出声来的。所以有人议论,这等于给了那些想贪而不敢贪或正在贪的官们一个强烈的信号:只要你有勇气自杀,那么你就腐败。“一个贪官倒下去,千万个贪官站起来”的戏说因此就有了生成的现实依据。可不想贪或没有权力贪的人们却糊涂了:既然我们有决心化上九牛二虎之力把外逃贪官一个个追回来,又为什么不打起精神干预贪官自杀?难道反腐败仅仅是把腐败分子捉进牢里就完事了?
这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怎么样遏制那些腐败分子自杀的课题。同时也提示人们,即使腐败分子自杀了也要继续查下去,查他个死无遗赃、案不漏人,决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去得无忧无虑;决不能让其亲属子女或其他“利益共同体”享受贪官腐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