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严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关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7-19 浏览次数:1154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在对一起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时,发现申请人作出的“ 1.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本应适用听证程序的而没有进行听证,遂依法作出对该行政处罚不予执行的裁定,避免了一次错案执行。
近两年,这是该院对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第 3 起案件。
随着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越来越多,该院从严把立案关入手,防止错误执行,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操作层面上,该院立案庭严把非诉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时效关,从立案庭转到行政庭后,又成立专门的合议庭,负责对行政机关的申请和有关法律文书从形式到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依法审查。把好立案第二关口,凡是符合条件,由行政庭执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说明理由后,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不予执行。200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并执行计划生育、工商、城建、技术监督、卫生、国土等非诉行政案件 235 件,没有发生一例错误执行的案件。
该院还针对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整理提出司法建议,已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0条,并多次与20多个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就行政执法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形象,消除了部分干群的误解,密切了党群关系,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为全力创造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