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带着未过周的小孩去省城做了亲子鉴定,结论是小孩非己所出,于是自感晴天霹雳的丈夫将妻子立马告上法庭,除了要求离婚外,还要求妻子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元。718,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DNA鉴定催生的离婚案。

25岁的小于向法院起诉称, 2005年春,经人介绍与被告玉艳相识,同年11月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直至20062月,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才开始同居生活。一个月后,被告以怀孕为由坚持分居至今。200610月,被告生下一子。由于被告不尽为妻义务,致使矛盾冲突不断。被告近期种种反常行为让原告对儿子是否亲生产生怀疑。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小孩与原告无亲缘关系。这一结论犹如晴天霹雳,让原告遭受巨大打击。

原告认为,被告隐瞒婚前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之事实,欺骗了原告的感情,造成原告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故提出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